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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速度
是表明社会现象增长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的增长量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计算公式为:
增长速度=
:基期水平
:报告期水平-基期水平
增长速度分为定基增长速度和环比增长速度。定基增长速度是累积增长量与最初
发展水平之比。计算公式为:
累计增长量
定基增长速度=定基发展速度-1=───────
最初发展水平
=
,
, …
环比增长速度是逐期增长量与前期发展水平之比。计算公式为:
逐期增长量
环比增长速度=环比发展速度-1=────────
前一时期发展水平
= ,
, …
环比增长速度的连乘积不等于定基增长速度。如果由环比增长速度求定基增长速度,须先将各个环比增长速度换算为环比发展速度后再加以连乘,将所得结果再减1即得定基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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