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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反映某种社会经济现象发展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用来说明社会经济现象发展变化的快慢。一般用百分数
(以基期水平为100)表示,也可用系数(以基期水平为1)表示。由于进行对比的基期水平不同,发展速度可分为定基发展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
定基发展速度是报告期发展水平(an)与某一固定基期发展水平(通常是最初水平a0)之比。计算公式为:
定基发展速度=
环比发展速度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前期发展水平之比。计算公式为:
环比发展速度=
这两种速度指标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环比发展速度的连乘积,等于定基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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