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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健夫同志关于广东省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

工作方案的说明

2005年6月28日)



   

    调查方案是开展调查的规范性文件,对调查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做出原则性规定。对于这次调查方案的设计,我们提出必须遵循科学、可行的原则,紧紧抓住提高数据质量这条主线;必须考虑当前我省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过程中人口的巨大变化;必须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适应调查环境的改变,有利于现场登记质量的提高;必须有利于与以往普查、调查衔接,以保持资料的历史可比性;必须明确这次调查的重点和难点依然是人口总量、出生、死亡和流动人口。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根据以往人口调查的经验,调查方案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一些改变。

    一、关于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是指在被抽中的调查小区中将被调查登记的人,如何确定调查对象,直接影响总人口的登记质量。调查方案对这次调查的对象做了新的界定,将调查对象由过去的“常住人口”改为“现有人口”和“外出人口”,即凡2005111日零时“在被抽中调查小区居住的人”和“户口在、人已外出的人”都是调查对象,都要填报调查表。

    这样调整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不需要调查员对被调查的人是否为常住人口进行判断,而只要被调查的人居住在调查小区内,或者调查小区内公安户籍册上有这个人,就必须进行人口调查登记。因此,在开展人口调查时,调查员不必先询问被调查人居住了多长时间、有没有户口,以及户口在哪里后再决定是否需要登记,这就方便了调查员对调查对象的把握和现场操作。

    其次,对于外来流动人口,不管其居住多长时间,都要被登记。避免了外来流动人口由于怕罚款和被驱赶等原因,不敢如实申报居住时间而被漏登现象的发生。

    第三,根据每个人的居住(外出)时间和户口登记情况,由计算机汇总出本地的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和外出人口,将判别常住人口的工作由调查员进行改为由计算机自动完成,这就使调查得到的资料更准确。

    经过这一调整,由于要对外来人口和外出人口同时调查登记,增加了调查员的工作量。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估算,全省每个调查员平均大约增加20—25%的工作量。对于人口流出、流入较多的地方,调查员的工作量增加得还要更多。

    调查对象的调整,主要是针对当前人户分离情况严重和人口流动量大、群众配合程度减弱的情况做出的,这样做有利于调查员现场登记,最终目的是要确保现场登记的质量,确保获得各类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分布的准确数据。

    二、关于抽样方案

    根据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本次人口调查抽样方案的设计原则,主要是满足国家和省二级宏观管理的需要,其统计调查指标只对省一级有代表性,而对地(市)一级只是主要统计指标才有较好的代表性(主要是出生和死亡指标),对县一级则无代表性。在这个抽样目标统领下,全国的人口调查样本量拟定为1300万人,占总人口的1%。抽样以全国为总体,以省、区、市为次总体,各省、区、市的样本量按照人口规模加权进行分配,我省分配样本62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0.7%

    为使这次人口调查数据对我省县一级有较好的代表性,全省调查样本必须进一步散开,样本量也要扩大,并以县一级为抽样总体,采用二阶段、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方法进行抽样,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大致相当于农村的村民小组、城镇的居民小组)。对此,我们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了各市、县、区人口调查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并取得一致赞同。目前,全国有10个省(市、区)在本次人口调查中拟扩大调查样本,这些省(市、区)主要是北京、上海和东部沿海地区。

    据国家统计局人口抽样专家的意见,要达到对县一级有较好代表性的目标,本次广东人口抽样可在两级抽取(第一级抽村级单位,第二级抽调查小区)的基础上,按人口规模分别对每个县级单位抽取30-50个村级单位,其中东莞、中山市及人口规模超过150万人的县级共8个单位,可酌情抽取60120个村级单位,每个村级单位抽取2个调查小区。具体方案是:人口规模在40万以下的县级单位,抽30个村(居)委会;人口规模在40-80万的,抽40个村级单位;人口规模超过80万以上的,抽50个村级单位;东莞、中山市及人口规模超过150万人的单位,抽6080120个以上村级单位。每个抽中的村级单位抽两个调查小区,调查小区的人口规模控制在250人左右。按这种方法,全省需抽取约5000个村(居)委会,总样本量约250万人,调查的村(居)委会个数约占全省村(居)委会个数的17%,调查总人口占2004年全省常住人口总数(8303.72万人)的3%

    根据全国工作部署,扩大调查样本点的地区村级样本单位的抽取,由国务院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056月底7月初统一组织进行,调查小区的抽取在20057月至8月由各省自行组织实施。为做好本次人口调查点的样本抽取工作,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已对前期两项基础工作进行了部署。

    由于扩大样本点和调查人口牵涉全局,事关重大,需经国家同意和省政府批准,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同意我省扩点方案,如这次省领导小组同意,我们将正式执行。为了统一和规范,我省扩点后对外仍统一使用全国规范表述为“1%人口抽样调查”。

    三、关于调查项目设置

    为了客观反映人口的现状和变化的特点,这次人口调查将在2000年人口普查的基础上,对调查项目设置做适当调整,主要是增加了反映人口地区间变动和人们生活状况的内容。同时,为满足劳动力调查的需要,适当增加了就业方面的内容。

    增加就业方面的内容,主要是考虑到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劳动力调查制度也是于今年11月份进行首次调查,而人口调查也将不可避免地包括就业方面的内容,因此我们初步考虑将两个调查结合进行。这样做,既可以集中调查力量,也因为人口调查的样本量较大,又可以为以后的劳动力调查问题打下较好的基础。从明年5月份开始,劳动力调查将单独进行。以后逢人口普查和1%人口调查,劳动力调查仍将与这两个调查结合进行。

    这次人口调查项目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按户填报的项目,主要包括户的基本情况和住房情况;第二部分是按人填报的项目,主要包括人的基本情况、迁移流动状况、人口素质情况、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婚姻生育状况等;第三部分是死亡人口调查表。

    四、关于调查员的选调和培训

    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规定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需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人员中选调,有的还要从社会上临时招聘。调查员的数量一般是每个调查小区配备12名。调查员必须是有一定文化程度、思想道德品质好、为群众信任、工作认真负责,经培训合格后能够胜任工作的人。从多次人口普查和调查的实践来看,调查员由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担任比较好,但必须讲清调查结果与基层组织的工作政绩无关,以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调查指导员的数量和配备则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以24名调查员配备一名调查指导员为宜。

    培训采取分级的方式进行。20056月至8月,省对地级和县级业务骨干进行培训;9月至10月,县级直接培训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调查员的培训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调查方案的规定进行,尤其要通过各种思想和业务培训,使调查员明确自己在调查中的任务和责任。

    五、关于数据处理

    这次调查的数据处理分为快速汇总和计算机汇总两个步骤。

    第一步是快速汇总。对总人口、出生、死亡等几个主要数据,在登记复查工作结束后,由调查员过录调查小区的数据之后,以各调查小区为单位采用计算机逐级进行汇总,各县级数据于2005125日前报地级市,各地级市数据于20051215日前报省,全省数据于20051225日报国家,以确保调查100天之后国家发表主要数据公报的需要。

    第二步是计算机汇总。首先由调查员对一般调查项目进行编码,然后集中在县级对需要查阅代码本的项目进行专项编码。编码工作既是为数据处理做准备,也是对现场登记资料的一次逻辑性检查,可以发现调查表项目填写的问题,减少误差。

    数据录入是数据处理的核心环节,也是容易产生再生性误差的阶段。经研究,决定这次调查的数据录入在县级采取键盘录入的方式进行,从200512月开始,到20062月结束。考虑到这次调查每个县承担的录入工作量不是很大,录入工作可以由县级统计局人员承担。录入工作结束后,分县级、地级、省级逐级汇总制表,全省机器录入及汇总数据于20063月底报国务院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关于数据的公布和开发利用

    数据公布分两步进行。第一步,20063月底前发布主要调查数据公报;第二步,2006年底以前公布计算机汇总的各种分组数据。

    从2006年初开始,工作将陆续转入资料的开发利用环节。这次调查的内容十分丰富,时间上又处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调查资料可以发挥非常大的作用。届时,我们将专门研究调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

    以上有关方案,请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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