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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各镇(区)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为了切实做好2005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宣传动员工作,现将《中山市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日
     
 

中山市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工作方案

 

国务院决定在2005年开展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继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的又一次大型国情国力调查。这次调查我市将抽取200个调查小区,涉及人口近7万人。人口抽样调查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和行政行为,必须依靠自上而下组织协调和全社会的支持配合。做好人口抽样调查的宣传动员工作,是搞好这次工作极为重要的环节。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调办字〔2005〕14号)精神,现对全市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动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镇(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以下称人口办)应组建宣传组,具体负责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的宣传工作,宣传组应加强与本镇(区)宣传部门的联系,并抽调熟悉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工作的人员参加。

(二)各镇(区)人口办应根据本地具体情况作出宣传工作计划,认真编写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栏、宣传横幅、宣传标语等宣传品,积极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

二、宣传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一)准备阶段的宣传工作

1、市人口办在10月中下旬,联合《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电视台和中山人民广播电台,通过新闻报道、播放宣传广告、专题访谈、设置倒计时广告等形式开展宣传。各镇(区)人口办要在当地电视台播放宣传广告。

2、各镇(区)人口办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方式,宣传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的意义,宣传依法调查的法律法规。动员群众积极参加人口抽样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要做到被抽中小区的每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都了解人口抽样调查的有关知识和情况,务必使1%人口抽样调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在抽中小区的主要街道等群众较多的地方,设立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牌、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及《致调查户的一封信》;有条件的有关单位和企业可以布置宣传橱窗;城乡基层单位可以出墙报、黑板报等。

(二)调查登记阶段的宣传工作

1、市和镇(区)的电视台、广播电台、有关新闻媒体和其他各文化单位,继续播放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公益节目。

2、各镇(区)人口办工作人员和调查指导员、调查员,要结合调查登记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宣传和调查登记紧密结合起来。

3、各镇(区)人口办要注意宣传人口抽样调查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尤其要宣传人民群众如实申报的典型事例。

(三)调查结果的发布阶段的宣传工作

2006年2月开始,在《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 山电视台和中山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陆续发布中山市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提供新闻通稿)。

三、宣传物品的发放时间安排

(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画于10月上旬发到各镇(区)人口办,各镇(区)再逐级下发到抽中小区张贴。

(二)《致调查户的一封信》于2005年10月20日前下发到各镇(区)人口办,并于调查摸底期间发送至中选的调查户。






附件: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标语口号

1、今年11月1日零时是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标准时间!

2、搞好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有利于安排好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

3、动员起来,积极参加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4、认真搞好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5、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需要您的理解与支持!

6、您的理解与配合,就是对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最大支持!

7、向积极配合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家庭致敬!

8、向工作在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第一线的指导员和调查员致敬!

9、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10、你申报的个人资料,我们必须保密。

11、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关乎我们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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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中山市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市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院八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