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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各镇(区)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现将《中山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中山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工作任务

 

一、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工作任务

(一)区域划分和地址编码阶段工作任务

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区域划分和地址编码工作细则》的要求,组织、协调、检查镇(区)级1%人口调查机构完成村级区域(居委会)划分、人口摸查、地址编码、信息收集和被抽中村级区域小区的划分等工作。全部工作于2005年1月开始,8月底以前完成。

(二)地图绘制阶段工作任务

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地图绘制工作细则》的要求,组织、协调、检查镇(区)级1%人口调查机构完成镇(区)级地图收集、被抽中村(居委会)的村级地图以及被抽中调查小区普查地图绘制的准备等工作。

(三)试点阶段工作任务

根据《中山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度》的安排,在2005年9月初,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过程的试点工作。通过演练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主要过程,切实把握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和总结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总结新形势下如何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工作及保证调查数据质量的经验,培养和锻炼调查队伍,提高组织管理能力,为1%人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进行示范。

(四)调查指导员、调查员选调和培训阶段工作任务

1、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指导员、调查员选调和培训工作细则》的要求,于2005年8月开始,协调镇(区)开展 “两员”的选调、配备工作。

2、根据《中山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实施方案》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指导员、调查员选调和培训工作细则》的要求,负责镇(区)级“两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在2005年10月19日前完成。

(五)摸底阶段工作任务

根据《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摸底工作细则》的要求,组织、协调、检查镇(区)级1%人口调查机构实施人口调查摸底工作,并于2005年10月27日之前将摸底汇总结果报省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六)调查表编码阶段工作任务

1、负责做好本市的调查员和专项编码员的编码培训工作。

2、负责《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死亡人口调查表》编码工作的具体实施。

3、进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死亡人口调查表》编码工作质量审核。

4、负责《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死亡人口调查表》的保管和安全工作。

5、负责协调掌握本市编码工作进度和质量。

6、在省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于2005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对所辖镇(区)编码质量的抽查和验收工作。

(七)各阶段质量控制阶段工作任务

1、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各阶段工作质量控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2、收集、整理、分析各阶段工作质量指标的数据,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保证1%人口抽样调查质量的措施和意见。

3、在调查摸底、登记复查、编码阶段,组织人员到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向省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汇报带有共性的质量问题,防止出现大范围的调查系统性误差。

4、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细则》,组织各镇(区)1%人口调查机构,对各种《调查表》的登记工作逐级进行验收。同时,与镇(区)级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各镇(区)《调查表》进行验收。抽查的调查小区由市级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确定。

5、在数据录入、审核、制表阶段中,解答镇(区)业务存在的问题。

6、严格遵守1%人口抽样调查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纪律。

(八)资料包装、运送和管理阶段工作任务

1、调查小区资料在镇(区)装袋后,统一送往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并以镇(区)为单位装入资料箱内。不同的镇(区)《调查表》不要混装。

2、每个包装箱内均需要有装箱清单,装箱人员要认真填写“调查表装箱清单”,并将其放在所有资料袋的最上面,以便于查找。

3、市级调查表数据录入工作结束后,收集全部调查表资料,要指派专人登记造册,并建立必要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等规章制度,妥善进行保管。全部调查表资料最后由市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省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九)调查数据处理阶段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制定的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和广东省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制定的组织实施办法。

2、组织进行本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落实数据处理所需要的人员、资金、计算机环境和消耗材料的准备工作;数据处理人员的技术培训、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准备工作;组织好本市的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2、负责完成专项编码后的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录入、复录、编辑审核和汇总工作。

3、负责本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向上反映和及时解决数据处理中的技术问题。

4、负责完成本市数据汇总制表工作。

5、将本市审核通过的调查数据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整理、打包、备份,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网络(磁盘或光盘)报送省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十)调查物品准备工作任务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物资准备工作的通知》(粤人调办函〔2005〕5号)的规定,做好1%人口调查各种物品的准备、接收和分发工作。

二、镇(区)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工作任务

(一)区域划分和地址编码阶段工作任务

完成村级区域(居委会)划分、人口摸查、地址编码、信息收集、在被抽中的村级区域内划分调查小区,进行调查小区的地址编码,2005年 8月底以前完成。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对被抽中的村级区域,按照完整地域原则,根据一个调查员所能够承受的调查登记工作量(主要考虑人口规模大小和路途远近等因素),划分为若干个调查小区。每个调查小区的常住人口规模一般掌握在250人左右。

2、调查小区应是一个完整、封闭的区域。边界要有明显的标志(如街道、公路、地形、地物等),边界线必须是一条首尾相接、不交叉的封闭曲线。在同一村级区域内划分的调查小区合起来应该完整覆盖该村级区域,并且各调查小区不能重叠。

3、根据调查小区在村级区域内所处的位置,将位于西北方位的调查小区列为第1号,然后按照顺时针转动和从外到内的顺序依次为调查小区编号。每个调查小区根据其编号分别命名为“第XX调查小区”。

4、在被抽中的村级区域范围内,对划分出的调查小区按其编号编写地址代码,地址代码为两位数字,在01—99范围取值。

(二)地图绘制阶段工作任务

收集最新版的镇区地图一式三份,两份于2005年8月19日以前报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组织绘制村级地图一式三份,两份于2005年8月19日前报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存镇(区)级调查办公室。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村级地图要标出村级区域及所辖各调查小区的边界。对界定边界有重要作用的街道、胡同、巷(弄)、建筑物及其名称(如XX工厂、XX局、XX中学、XX商业大厦等)都要在地图中标出。绿化地带、中心公园、娱乐场所等可酌情标出。

2、绘制前应尽可能收集本地最新的详细地图作为参考底图。

3、绘图工作完成后,要与实际区域再核对一遍。重点核查调查地图所标的边界是否准确。

4、绘制工作与区域划分工作同步进行。

(三)抽样阶段工作任务

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区域划分和地址编码工作细则》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地图绘制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被抽中的村级单位完成调查小区抽样框的编制,2005年8月底以前报省级调查办公室。具体工作要求:要在调查小区划分、地址编码、绘制村级地图工作完成后,形成被抽中村级单位的调查小区清单。

(四)调查指导员、调查员选调和培训阶段工作任务

1、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指导员、调查员选调和培训工作细则》的要求,于2005年8月开始,组织基层选调、配备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

2、根据《中山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实施方案》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指导员、调查员选调和培训工作细则》的要求,负责本镇(区)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在2005年10月19日前完成。

(五)摸底阶段工作任务

1、组织各村(居)委会的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在当地派出所和基层组织的协助下进行摸底工作。摸底工作时间为2005年10月22日至10月31日。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清楚调查小区边界。进入调查区域后,调查指导员要带领调查员沿被抽中的调查小区的边界实地走一遍,使调查员明确自己负责的区域范围和区域内的街道名称、门牌起止号码等。

2)熟悉调查小区内的环境。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员要掌握本调查小区内的居民住房和其它建筑物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了解小区内其它可能有人居住的地方,如宾馆、娱乐场所、简易房、工棚、农贸市场、车站、码头、桥洞等地方。

3)走访当地房管部门和老住户,对本调查小区内房屋的结构、建成年代等有一个大致了解。

4)摸清调查小区内各种人口的居住状况。在基层干部和群众积极分子的协助下,摸清每幢房屋和建筑物是否有人居住,住了多少户、多少人以及这些人的户口状况等。

2、在市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规定的时间之前,向市级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上报摸底结果。

具体工作要求:上报数据包括本地摸底时的总户数和总人口数、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数、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数、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半年以上的人数、2004年11月1日-2005年10月31日的出生和死亡人数。

3、做好宣传工作,取得广大群众对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六)登记、复查阶段工作任务

1、组织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在社区和居(村)委会的协助下进行登记工作。调查登记工作从2005年11月1日开始,11月10日以前结束。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调查员根据《调查小区地图》、《户主姓名底册》及事先安排的登记时间和顺序逐户登记。每登记完一户,在《调查小区地图》和《户主姓名底册》中做好标记,以免出现户的重登或漏登。

2)登记采用调查员入户查点询问、现场填报的方式进行。对于有人居住的户,调查员应按照《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中的各个项目进行询问,并根据申报人的回答填写《调查表》;对于户口在本户,但全户外出的户,调查员应参照户口簿册或其他行政记录,经过议查核准情况后填写《调查表》。

3)调查员登记《调查表》时,先登记户记录的各个项目,然后按照户记录中“本户应登记人数”,逐人逐项登记人记录的各个项目。

4)如果本户在2004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有死亡人口,应填写《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死亡人口调查表》(以下简称《死亡表》,《调查表》和《死亡表》统称调查表)。对于全户死亡户,只填写《死亡表》,不需要填写《调查表》中的任何项目。

5)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如果11月10日前完成登记确有困难,可以逐级上报请示,适当提前登记。由省级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报请国务院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登记项目一律以调查标准时间为准,同时要掌握提前登记之日至调查标准时间内的人口变动情况,并予以更正。

2、组织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在社区和居(村)委会的协助下进行复查工作。复查工作从2005年11月11日开始,11月15日以前结束。

具体工作要求:复查的内容包括检查本调查小区的户数、调查对象、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是否准确;检查调查表每个项目的填写是否有错漏,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复查主要采取自查、互查、议查三种方式进行。复查中发现的差错,经核实后予以更正。

3、调查表在编码前,按照《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细则》规定的方法进行验收。

(七)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任务

1、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阶段工作质量控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2、收集、整理、分析各阶段工作质量指标的数据,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保证1%人口抽样调查质量的措施和意见。

3、在调查摸底、登记复查、编码阶段,组织人员到现场检查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带有共性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汇报,防止出现大范围的调查系统性误差。

4、对调查员登记的《调查表》填写与编码的工作质量进行验收。

5、严格遵守1%人口抽样调查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纪律。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镇(区)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质量控制组,应由熟练掌握人口调查业务的专职人员和各业务组人员组成。质量控制组的成员不应兼任调查指导员或调查员。

2、对每一名调查员登记完成的《调查表》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调查表》,不能通过验收,要由调查员重新复核,据实改正差错后,再次对其进行验收,直至达到质量要求。

(八)资料包装、运送和管理阶段工作任务

1、调查小区资料袋集中到镇(区)后,以镇(区)为单位,再装入一个或均匀装入几个资料袋中,袋内同时要加装清单。

2、《死亡表》以镇(区)为单位装入一个资料袋中,袋内同时要加装清单。

工作要求:

1、调查小区和镇(区)均使用透明塑料袋进行包装,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使用包装箱进行包装。

2、调查资料在各级传递、运送过程中,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以明确责任。在交接过程中,接收人要查看“调查小区装袋清单”是否完整,是否与实物相符。如果不完整或发现调查资料缺失、污损或包装不合格等问题时,应拒绝签收,并责成移交人进行追查。

3、镇(区)在向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报送调查资料时,要填写“1%人口抽样调查表交接单”,交接单一式二份,移交人和接收人各执一份。

4、调查资料要安排专用运输工具运送,加派专人押运,注意防雨、防火、防盗。

三、调查指导员工作任务

调查指导员的主要任务是对调查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质量控制和验收,保证绘制《调查小区地图》、编制《户主姓名底册》、登记、复查和调查资料交接等工作能按时完成,保证调查员的各项工作达到规定的标准。

(一)调查员进入调查小区以前的工作任务

1、通过参加专门培训,认真学习《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表填写说明》和有关细则等,掌握1%人口抽样调查摸底、登记、复查等工作技能。辅助教员做好调查员培训辅导工作。

2、准确了解所在的村级样本单位内各调查小区的地理环境、房屋建筑,清楚掌握地域边界。

3、向调查员分发调查文件、调查表、包装材料等工作用品。

(二)调查员进入调查小区以后的工作任务

1、给调查员分配工作,明确其进行登记的调查小区范围。

2、调查摸底时,检查调查员《户主姓名底册》所包括的范围与《调查小区地图》范围是否一致,有无遗漏;掌握各调查小区的人口底数(特别是总人口、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和出生、死亡人口)。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查明原因。

3、与调查员商定工作日程,把握和检查调查员每天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三)登记期间的工作任务

1、对调查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具体指导,及时将上级抽样调查办公室的指示传达给每一位调查员,并了解和掌握调查员每天的工作情况。

2、解答调查员提出的疑难问题,对于没有把握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然后给予解决。

3、每天督促调查员对登记过的调查表进行自查,检查调查表有无重漏差错项目,帮助调查员予以更正。

4、掌握每个调查员每天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提出应注意的事项。对登记质量好、工作认真细致的调查员要进行鼓励,对工作上有困难的调查员要及时帮助。

5、主动听取群众反映,改进调查登记工作。

(四)登记复查工作任务

调查登记完成后,按照《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登记、复查工作细则》组织调查员进行全面复查。要帮助调查员掌握复查的具体做法。调查登记的人口(总人口、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和出生、死亡人口)要与摸底掌握的底数核对。发现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做到不重不漏,确保调查质量。要对调查员的复查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五)资料包装、管理和交接工作任务

组织调查员按《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包装、运送和管理工作细则》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做好调查表包装、管理和交接工作。

     四、调查员工作任务

(一)进入调查小区前认真参加学习培训,掌握调查前的摸底工作以及调查登记、复查等工作内容和工作技能。

(二)调查登记前,认真做好摸底工作,包括熟悉调查小区边界及内部环境、绘制《调查小区地图》、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安排调查登记的时间、顺序和向群众的宣传工作。

(三)摸底工作结束后,按照《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摸底工作细则》的要求,对摸底结果进行汇总并逐级上报。

(四)调查登记期间,按照调查对象的范围标准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表填写说明》的规定,认真填写调查表,做到不漏、不错、不重。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调查指导员请示汇报,不得自作主张。

(五)调查登记期间和登记后,按照《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登记、复查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进行复查,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六)按照《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表编码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死亡人口调查表》的非专项编码工作。

(七)根据统一要求,做好《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死亡人口调查表》的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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