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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场登记普查表存在问题的处理办法
各地市农普办:
根据各地普查表登记不规范的问题,省农普办作出如下处理办法:
一、普查表由普查员代签名的问题。凡是整个普查小区所有普查对象都是由普查员代签名的,必须作出纠正,重新让普查对象补签名;普查对象确实不会写字的,可以由普查员代签名,但必须签上“代”字。凡是由普查员代签名的都会让人感到没有上门访问登记,因此,这类普查表要特别注意经得起质量抽查,否则,造成的后果地方农普办要负责。
凡是因为上门时用铅笔登记,发现后再改由签字笔重新抄写并由普查员代签名的,只要能提供原始的铅笔签名的依据,可以不再找普查对象补签名。
绝不允许由普查员找人代替普查对象签名的现象存在。省调查组发现,个别地方存在普查对象有几种笔迹代签名的,这种情况必须做出纠正。
二、要注意检查普查员现场访问每天的工作量,防止出现一天调查十户以上的现象,存在这种现象的必须纠正。
三、不允许一个普查员调查两个或以上普查小区。存在这种情况的,必须重新上门访问登记。
四、凡是用铅笔填写普查表的,必须重新抄录,并找被访问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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