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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农村住户:
您好!
为了查清农业、农民、农村的实际状况,为进一步制定发展农业、稳定农村、致富农民的各项政策提供依据,为构建和谐新农村服务,国务院决定以2006年12月31日24时为标准时点,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这次农业普查是一次涉及农业、农民和农村基本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意义十分重大。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居民的家庭人口及其就业情况,生活设施情况,生活保障情况及农业生产情况等。
为了搞好这次农业普查,需要由普查员深入每一个农村居民家庭进行访问调查,访问内容可能涉及您的家庭生活较多方面的信息,请您抽出时间接受普查员的访问,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普查员对您家庭的各种信息将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给予严格保密,不会向其他任何人透露。这些个人和家庭信息也不会作为计划生育、税收等各种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的依据。请您履行好每一个公民向国家如实提供统计数据的义务,不拒报,不虚报,不瞒报,配合好普查员的工作。
对您的支持和配合,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当地农业普查办公室联系,或直接向广东省农业普查办公室反映和咨询。
广东省农业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3134979,83134978,83134982;传真电话:020-83134974。
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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