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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
 


   

    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各镇(区)共同参与的原则下,具体工作由市农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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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中山市 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市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院八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