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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农普办,各镇(区)农普办:

为了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考核工作,市农普办制订了《中山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镇(区)也要相应制订考核办法,开展本辖区的考核评比工作。

 

附件:1、中山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考核办法

       2、中山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中山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者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圆满完成中山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本次考核主要以各个阶段的工作实绩为核心,兼顾考虑各镇(区)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
  考核对象为各镇(区)农业普查办公室,考核范围为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下发文件、制定工作规划、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选聘普查人员、准备普查物资,以及资料管理和工作总结等。

(二)宣传动员:制定宣传方案、下发宣传文件、发动宣传力量、组织宣传活动、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以及普查工作的跟踪报道。

 (三)业务组织与质量控制:组织普查试点、业务培训、清查摸底、入户调查、制定质量控制办法、组织复查验收、质量抽查、普查小区划分、地图绘制、地址编码、以及普查资料的包装、编码、运送。

四、组织实施

全市农业普查考核工作在市农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农普办组织实施。

各镇(区)农普办在普查工作结束前,要对普查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认真的总结。市农普办根据考核内容,主要采用自查、抽查和各镇(区)上报的资料,对镇(区)农普办的各阶段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评选为先进集体的给予奖励,对在普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农普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

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本考核办法由市农普办负责解释。

 

附件2

中山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基础分

一、组织管理

250

1、领导重视,将农业普查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协调各农业普查成员单位工作,督促检查普查各阶段工作,切实解决普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0

2、按时成立镇(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建镇(区)普查办公室,成立村级普查小组。

未成立村级普查小组,扣10分。

20

3、农业普查办公室职责明确,工作到位,并建立岗位责任制,抽调必要数量的业务骨干,并及时到位。

10

4、落实普查基本经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工作补贴。经费能够保证农业普查工作的需求。配置办公室、办公用品等设备,保证相应办公条件。

经费、设备不能保证工作的,酌情扣分。

30

5、按时报送市农普办要求的有关材料,积极报送在各个阶段的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

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被市农业普查简报采用的,每篇加1分,最高15分。

40

6、严格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登记造册。

工作人员无登记造册,扣10分。

20

7、工作有创新,工作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的,每次加5分。

15

8、认真组织普查工作总结,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做好评比、表彰工作。

无工作总结,扣10分;未评比、表彰扣10分。

20

9、认真组织各个阶段的督促检查,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15

10、普查资料按照保密工作要求严格管理,无泄密事件发生。

发生泄密事件每起扣5分。

20

11、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做好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工作。

未做文件汇编,扣10分。

20

12、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对普查中出现的违法现象及时查处。

10

二、宣传动员

200

1、配备专门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制定详细宣传工作计划。

无宣传工作人员,扣5分;无宣传工作计划,扣15分。

20

2、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灯箱广告、宣传栏、宣传窗、宣传画、横幅、标语以及影音制品等,提高宣传效果。

宣传方式不到6种,扣5分,不到4种,扣10分;

35

3、及时上报普查试点工作情况和督查工作情况及效果15分,上报不及时,扣5分。

20

4、上报党政领导及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农业普查工作材料。

至少上报材料2篇,少1篇扣10分,多1篇加5分。

25

5、积极组织我说农业普查有奖征文活动。

至少上报材料1篇,每多报1篇加5

20

6、积极组织农业普查知识竞赛活动,参加人数多,社会反响好。 

20

7、认真组织《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学习、宣传,并制订具体的活动安排

20

8、举办农业普查宣传月(日)活动,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提供相关宣传资料)

20

9、及时发现普查工作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并进行报道,对普查登记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第一时间曝光。

20

三、业务组织与质量控制

350

1、组织实施农业普查试点,认真执行试点方案,及时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未组织普查试点扣10分;不上报试点总结,扣5分;提出完善普查方案具体意见的,酌情加分。

20

2、按照市规定的两级培训,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人员培训计划,组织业务培训和考试,普查员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培训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未组织业务考试,扣5分;有不合格上岗的工作人员,扣5分。有创新培训方法的酌情加分。

30

3、严格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进度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调查计划,开展现场调查前的动员。10分。

20

4、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各个工作环节的质量控制办法。

无制定工作流程,扣8分;无质量控制办法,扣7分。

15

5、通过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等多种方式检查各阶段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总结和通报,没有出现大范围的系统性误差。

15

6、登记期间,各级领导深入现场指导、检查工作;组织专人检查、指导现场登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15

7、现场调查期间有专人值班,能及时处理出现的紧急情况,并制定有应急预案。

15

8、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要求,合理划分普查区、普查小区,科学绘制普查区、普查小区示意图。认真组织清查摸底工作,编制住户摸底表和单位摸底表。

35

9、按照《农业普查地址编码细则》认真做好地址码工作。

普查地址编码差错率超出规定范围的,每5笔扣1分。

10

10、根据《普查小区示意图》、《住户摸底表》或《单位摸底表》,按时完成现场登记工作,对普查对象登记做到不重不漏。

上报资料不合要求,扣10分;指标差错率超出规定范围的,每笔扣1分。

40

11、对普查表认真进行自查、互查、复查等工作;在数据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市农普办的查询,及时给予核实和答复。

未及时解决问题的,酌情扣分;未及时答复市农普办查询的,酌情扣分。

30

12、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上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报告。

25

13、上报数据资料符合规定要求,顺利通过抽查、评估、验收。

上报资料不符合规定,扣10分;验收时每返工1次扣5分。

25

14、数据上报及时、文字清晰,各项指标差错率在规定范围之内。各项指标差错率超出规定范围的,每5笔扣1分。

35

15、普查表包装规范,编码准确,上报及时,内容完整。

20

四、数据处理(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200

 

备注:1、表中各项基础分相加为1000分。

   2、加分指基础分之外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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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中山市 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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