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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管委会农普办,各镇(区)农普办:
为了学习和贯彻《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根据农业普查工作的进度安排,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中下旬召开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三、第四期培训班,每期培训班分三批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安排
(一)第三期培训班
第一批:参加镇(区):石岐区、东区、火炬区、西区、南区、五桂山、港口镇、古镇镇。时间:2006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8时30分报到,会期1天。
第二批:参加镇(区):小榄镇、三乡镇、黄圃镇、三角镇、南头镇、东凤镇、阜沙镇、东升镇。时间:2006年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8时30分报到,会期1天。
第三批:参加镇(区):民众镇、坦洲镇、板芙镇、横栏镇、神湾镇、沙溪镇、大涌镇、南朗镇。时间:2006年11月21日(星期二)上午8时30分报到,会期1天。
(二)第四期培训班
第一批:参加镇(区):石岐区、东区、火炬区、西区、南区、五桂山、古镇镇、港口镇。时间:2006年11月23日(星期四)上午8时30分报到,会期1天。
第二批:参加镇(区):小榄镇、三乡镇、黄圃镇、三角镇、南头镇、东凤镇、阜沙镇、东升镇。时间:2006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8时30分报到,会期1天。
第三批:参加镇(区):民众镇、坦洲镇、板芙镇、横栏镇、神湾镇、沙溪镇、大涌镇、南朗镇。时间:2006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8时30分报到,会期1天。
二、培训地点:市委党校培训楼阶梯1室(1楼)
三、培训内容: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业务
四、参会人员:各镇(区)农普办业务骨干、各普查区普查指导员。
五、培训要求
(一)请各镇(区)农普办指定一名带队人员,组织好本镇(区)参加培训的人员,并于11月15日前将参加学习人员名单(包括普查区、姓名、性别、职务、文化程度)通过电子邮件报市农普办;
(二)各参会人员需携带《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指导员手册》;
(三)培训课程完成后,各普查员需完成综合测试题,考核合格的发普查指导员证。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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