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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试点方案》的通知



   

火炬区农普办,各镇(区)农普办:

    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工作。现将《中山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区)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试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方案;          

          2、中山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二○○六年七月五日    

 

 

 

附件1

中山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要求,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中府办[2005]162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农业普查工作进度安排,认真做好市级农业普查试点工作,特制订本试点方案。

一、试点目的

通过演练农业普查主要过程,切实把握农业普查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和总结解决问题的经验和方法,选调、培养和锻炼市、镇、村农业普查工作队伍,提高组织管理能力,取得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各个环节的具体经验,为顺利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试点对象
    这次试点仅组织调查《住户类普查表》,调查的对象是被抽中的普查小区内所有的农村住户和城镇地域农业生产经营户。
    
三、试点地点和规模

全市24个镇(区)全面开展试点,每个镇(区)选1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选1个普查小区。要求选定的普查小区既有户籍人口,又有外来人口;既有从事第一产业又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住户。(试点规模详见下表)

 

 

 

参 加

试 点

人 数

其中:市级

 

 

 

 

 

 

 

村普查指导 员

24个

24个

24个

2400户

427人

22

72

333

285人

48人

四、试点内容

试点内容包括农业普查的全过程,具体包括机构组建、宣传动员、普查员选调、方案培训、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复查审核、手工汇总、普查表封装、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和试点总结等环节。

五、试点时间安排

试点工作时间为2006年7 ~8月,普查试点表的时期指标填写2006年1~7月数据,时点指标填写2006年7月31日数据。

六、试点组织实施

由市农普办全面布置和组织实施试点的各项工作。市农普办和各镇(区)农普办共同承担试点任务,镇(区)农普办按要求组织协调好本镇(区)试点工作。试点的村(居)委会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努力完成试点任务。

  试点的方案制定、物料准备、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数据处理(编码、快速汇总、录入等)等由市农普办负责。各镇(区)农普办负责试点普查小区确定、普查人员选调、绘制普查小区地图、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复查审核、宣传动员等工作。

    试点入户登记阶段,市农普办将组成若干小组深入普查小区检查指导。

七、试点工作步骤

1、成立机构

成立市、镇(区)、村(居)委会试点机构,按照分级组织领导模式,具体实施试点工作。

2、宣传动员

由市农普办根据有关宣传要求,组织指导镇(区)、村(居)委会和普查小区的宣传工作。

试点的村(居)委会、普查小区要按照市农普办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宣传第二次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好具体的宣传工作,为普查试点的具体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3、普查员的选调

根据试点普查小区普查对象的数量、工作的难易程度等,由镇(区)、村(居)委会农普机构抽调或者招聘符合普查要求的普查员和指导员,组成普查工作必要的基层工作人员。

4、组织培训

由市农普办组织24个镇(区)农普办工作人员、各村(居)委会普查指导员和试点普查小区普查员分两期进行培训。第一期培训内容为普查区、普查小区划分和示意图绘制工作;第二期培训内容为普查方案,普查的清查摸底,《住户类普查表》各项指标解释及填报方法、数据审核方法等。

5、清查摸底

由具体负责实施普查试点的镇(区)、村(居)委会农普机构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按照清查摸底的要求对选定的普查小区内的所有住户进行清查,编制普查小区住户名册。

6、入户登记

镇(区)、村(居)委员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逐户上门访问登记,填报《住户类普查表》。

7、复查审核

入户登记工作完成后,按照有关复查工作要求和质量检查方案,对入户登记数据进行复查和人工审核,对发现的填报差错数据做好记录并更正,严格控制数据质量。

8、手工汇总

由镇(区)农普办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住户类普查表》的有关情况进行手工过录和汇总。

9、普查表封装

完成手工汇总后的普查表要进行封装练习,确保普查表不折不皱,整洁安全。试点结束后全部普查表上送市农普办。

10、事后质量抽查

由市农普办和各镇(区)农普办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每个普查小区抽取若干普查表进行事后回访,抽查结果与入户登记结果进行比较,从而检查数据质量,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1、试点总结

在试点过程中,各镇(区)农普办要安排人员每天填写试点工作日志,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等逐一记录,市农普办将对试点的全过程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并将试点总结报省农普办和市农普领导小组。

市农普办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召开各种会议,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解决方法。

八、试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试点工作是农业普查的重要环节。通过试点,探索我市农业普查方案的可行性和实施办法的普遍性,为全市农业普查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各镇(区)、村(居)委会农普机构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2、认真组织,做好试点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各镇(区)、村(居)委会农普机构要按照正式普查的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组织试点工作,把握试点的各个环节和工作进度,狠狐工作质量,为全市农业普查的正式开展提供经验。

3、认真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在试点过程中,各镇(区)、村(居)委会农普机构要勇于创新,积极实践,认真总结试点过程,及时发现全市农业普查正式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力求顺利圆满完成试点工作。

九、其他

农普试点结束后,各镇(区)农普办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向市农普办上报下列资料:

1、试点工作日志;

2、对农业普查方案、实施细则的改进意见;

3、对农业普查组织实施的意见。

 

 

 

 

附件2

中山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

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任:   吴文伟

副主任:   王彩红    叶子云    杨宇政  

  员:   连国栋    陈华添    陈恺凡    萧锦游    李妙旋    梁干枝  

           梁美妍    张观琼    黄丽辩    苏婉秋    张楚然    何建奇   

           陈锡华    罗丽君    吴小惠    林燕华    陈桂玲    张欢英   

           高海洪    朱群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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