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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及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及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粤农普字〔2005〕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批准,我省成立了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省农业普查工作,下设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农业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从2005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印章(印模见附件)。
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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