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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中山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

小组和中山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

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火炬区统计办,各镇(区)统计办,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成立中山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府办函〔2008〕62号)和《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中府办电〔2008〕62号)精神,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组建。“中山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中山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即日起启用。
    中山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松苑路一号市政府大楼八楼803室
    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88238029
    传真:88338847
    电子邮箱:zstjj-pczx@zs.gov.cn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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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中山市第 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市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院八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