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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由谁负担?国务院通知如何要求?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
[2003]29
号)指出:第一次全国经济
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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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山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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