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检查督促各地的经济普查工作,6月24日至27日,省经普办分成两个小组,分别由省经普办主任欧卫东,副主任刘友生、汪国新带队,对河源、梅州、潮州、揭阳、汕尾、肇庆、云浮、茂名、阳江9市的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督查。
检查组听取了各地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传达了国务院、省经普办有关经济普查的最新精神,重点检查了经济普查经费的落实情况和乡镇(街道)普查机构的组建情况,对下阶段的主要工作提出要求。在河源、梅州、肇庆、茂名等市,省经普办领导还分别约见了当地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市长),就经济普查工作的经费、人员、机构等的落实及如何更好地开展搞好我省的经济普查工作交换了意见。
|